2022年3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1605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组织开展了3月党小组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主要内容为学习2021年4月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本次活动由汪奕鋆同志主讲,党支部21名正式党员与1名预备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首先,汪奕鋆同志带领大家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的基本情况。《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接着,汪奕鋆同志通过总则、组织设置、高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等九个部分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的基本内容。《条例》完整地阐述了党在普通高等学校如何开展基层组织工作,从组织设置、主要职责、纪检工作、队伍建设,到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政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方法,再到相关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对党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提出了全面而深入的要求。
同时,汪奕鋆同志对《条例》的修订内容做出了讲解。《条例》完善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与遵循原则,对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责做出了适当调整,完善了纪检工作要求。在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等方面,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政治引领,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条例》也增写了《领导和保障》部分,对相关工作的施行做出了重要保障。支部成员认真学习《条例》相关内容,积极了解其中对于学生党员提出的要求。
最后,汪奕鋆同志带大家了解了《条例》修订和实施的意义。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党小组学习,人工智能学院1605党支部成员对于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了更多的了解。支部全体成员感受到了《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践行《条例》对于学生党员提出的相关要求,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先锋形象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