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细则】国科大校部关于2017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人工智能技术学院
  • 创建时间: 2017-09-27
  • 11003

 

2017年度的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7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5年9月、2016年3月、2016年9月、2017年3月、2017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2014年9月入学的直博生、2014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也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参评;特别收费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评;在语言学校学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入学资格者、保留学籍者不能参评;2017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参评)。

学生依据学籍归属院系参加评选。直博生视为博士生参评;硕博连读生依现属身份参评。

二、评选程序

各学院系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并由院系领导、导师代表和院系管理干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籍管辖范围内的学生进行评比,确定奖励等级,并在院系范围内对评选结果公示3天。

三、获奖名单网上报送程序

1.各学院系公示完成后,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

第一步,添加学生。在【奖项列表】里,点击【申请】,在学生列表里,点击【添加】,或是勾选多个学生,点击【批量添加】,若将所有的查询的学生全部添加,点击【将查询出的所有学生添加】。

第二步,设置金额。在设置金额页面里,可看到已添加的学生,在【金额】里输入金额,点击【保存】。或是勾选多个学生,点击【批量设置金额】,若将所有的学生统一设置金额,可在要【输入要设置的设置】框里输入金额,并点击【将查询结果中金额为0的学生奖金全部设为】。在【申请】项里,可以单个取消学生的奖项申请,点击【取消申请】,或是勾选多个学生,点击【批量取消申请】。

第三步,提交。点击【提交】,将所有设置金额的学生申请提交至管理部门(学生处)。

四、学业奖学金发放注意事项

  1. 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7日之前,将公示后的奖励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同时完成网上填报。

附件1:校部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案

附件2: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