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

(试用于集中教学学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创建时间: 2020-05-20
  • 16898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4〕79 号),人工智能学院启动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为保证“公开公正,民主推选”原则,人工智能学院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

 一、参评学生

人工智能学院校部集中教学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二、参评奖项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 “优秀学生”)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国科大教务部规定学生成绩86分―100分为优秀;70分―85分为良好,即各科(除英语、体育和思政课)成绩均为70分及以上。

人工智能学院“三好学生”的评选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具体根据综合成绩进行评定(仅秋季学期成绩):

142132 567670 01

其中  C— 学业情况评估成绩(满分30分):

表示各科(除英语、体育和思政课)成绩的加权平均数,权重为各科学分,计算方式如下

142132 571463 02

     R— 科研评估成绩(满分30分);

     A— 活动评估成绩(满分30分);

     V— 班级投票得分(满分10分):

142132 565176 03

2、“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 在学院学生会、学生党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团体中任职或承担了一定的学生工作。

人工智能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有初选和终选两轮,其中初选的标准同“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相同,参照人工智能学院“三好学生”加分细则;终选是由评选小组参照初选结果、个人工作事迹以及日常表现给出,最后由终选结果决定参评人是否获评。

 四、评选比例

  • “三好学生”在人工智能学院范围内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学学生人数的15%;具体按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评。(本学年人工智能学院共有34个名额)
  • “优秀学生干部”在人工智能学院范围内评选,从各级学生会、学生党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团体干部中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人工智能学院在学学生人数的2%;具体按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评选。(本学年人工智能学院共有13个名额)

 五、评选办法及流程

  • 学院评定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负责领导、学生秘书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 评选小组将候选人名额按学院进行分配;
  • 参加评选“三好学生”的同学自愿报名,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的《附件1-人工智能学院“三好学生”申请表》,并参照“三好学生”加分细则填写并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的《附件3-人工智能学院“三好学生”加分表》;提交至班长处。在班长的主持下,组织班级公开的线上投票班会,投票活动应该公开公正公平,投票结果按照投票评分规则由班长统一计入申请人“个人评分表”。
  • 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还需要另外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的《附件2-人工智能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个人工作事迹介绍(1000字左右)。
  • 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第二轮评选:
  • 评审小组成员在核实“三好学生”申请人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依据第一轮评分结果以及日常表现产生“三好学生”名单;
  • 评审小组成员在核实“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参考第一轮评分结果、个人工作事迹介绍以及日常表现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 优秀学生名单公示:学院网站和学院公告栏上对优秀学生名单公示5天。
  • 公示结束上报学校审批和备案。

 六、附则

  • 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的名单不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三好学生”指标;
  • 考试不及格、宿检不合格、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不合格的学生没有评优资格;
  • 本细则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各班级可通过视频会议线上方式开展三好学生投票等工作,上述所提交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通过邮件发至学生主管处(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对应纸质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请开学后一周内交至学生主管处。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附件:人工智能学院“三好学生”加分细则(仅秋季学期成绩)

142132 567670 01

其中 C— 学业情况评估成绩(满分30分);

        R — 科研评估成绩(满分30分);

        A — 活动评估成绩(满分30分);

        V — 班级投票得分(满分10分)。

学业加权平均成绩说明:

各科(除英语、体育和思政课)成绩的加权平均数,权重为各科学分,计算方式如下

142132 584973 04

班级投票得分情况说明:

142132 909053 05

(最终解释权归人工智能学院优秀学生评选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