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4年度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评审的通知

  • 人工智能学院
  • 创建时间: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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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初选评审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国科大在学研究生(不含2024年春季已毕业的研究生)均可按照有关设奖规定参加本年度奖学金的评选。学生按照学籍归属参评。

   申报条件:学习成绩优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推荐名额

   拟推荐候选人4名,需排序。

三、申报材料

   参评院长奖的同学,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院长奖申请表》、附件2《各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院长奖的同学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评审流程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院长奖的评审推荐等工作。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召开评审会议,按照“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初选学生名单。院长奖初选通过的学生后续通过中国科学院智慧教育系统(网址:http://www.iedu.cas.cn/)中的奖项管理系统填写申报。

   初选结果会在本单位内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

五、争议及违规处理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院长奖初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实名向学院提出。

(二)、研究生在参与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研究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已批准的院长奖获得者,如发现获奖所提供的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撤消对获奖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10-88256568

                                     

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