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 评审实施细则

  • 人工智能学院
  • 创建时间: 2024-09-20
  • 1006

  为做好人工智能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中国科学院“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初选评审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朱李月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面向学籍在学院的在学博士研究生评选。具体条件为: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学研究的理论或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推荐名额

  1名博士生。

  三、申报材料

  参评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的同学,须在2024年9月25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2:朱李月华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简明表》,《附件3:朱李月华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的同学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评审流程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的评审推荐等工作。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召开评审会议,按照“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初选学生名单。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通过的学生,后续学院会通知通过我校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奖助系统”填报。学生初评结果不是最终结果,校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还将进行差额评审。

  五、争议及违规处理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实名向学院行政办公室书面提出。

  (二)研究生在参与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研究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已批准该奖项的获得者,如发现获奖所提供的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撤消对获奖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88256547

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9月20日